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附录
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目 录
第一部分 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能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是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下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落实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发展。负责区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筹措、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提出投融资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区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政府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核准、备案、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安排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和区本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及其他有关区本级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组织编制下达区级财政性投资年度计划;负责本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审查、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批;发布投资信息,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综合协调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按规定权限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安排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发布投资信息,研究制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管理全区外债;指导、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五)协调推进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统筹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推进城乡产业布局一体化;协调制造业发展;向区政府提出拟订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建议,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服务业发展,推进现代服务业。
(六)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提出拟订扩大消费和促进贸易发展政策的建议,拟订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指导、监督重要商品储备工作。
(七)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人口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牵头组织实施人口调控,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八)负责协调实施全区基础设施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相关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上级轨道交通发展协调工作。
(九)统筹全区能源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监测分析全区能源运行情况,组织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衔接能源总量平衡,保障能源安全,协调能源产业的发展,开展能源对外合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区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规划,牵头组织实施低碳城市建设;负责编制全区循环经济规划和实施方案,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的建设,组织循环经济和循环化改造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十)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政策的拟订,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十一)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列入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依法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管理工作,依法管理社团收费及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外收取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负责相关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全区价格监督检查,负责管理全区涉案物价格认定工作。
(十二)承担全区粮食调控职责,牵头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推进粮油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储备粮管理和军粮供应管理;参与粮食风险基金的运作和监督。
(十三)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组织落实区域协调发展、区域合作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全区中欧区域政策合作试点地区、中以高技术产业合作重点区域、中沙产能合作项目相关工作。
(十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六)承办区委、党工委、区政府、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下属执法单位之一:黄埔区发改局粮食处职能为:
(一)贯彻落实粮食流通政策、负责粮食检测预警;
(二)负责区内粮食企业商品流通仓储和粮食行业统计工作;
(三)牵头实施粮食应急管理理,组织实施粮食应急预案、风络建设和应急供应;
(四)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下属执法单位之二:广州市黄埔区物价检查所 (广州开发区物价检查所)(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
(二)负责对本地区商品、服务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三)组织指导公民和有关组织对价格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四)负责监督检查明码标价、价格公示等政策的执行情况;
(五)负责价格监督检查统计及案卷材料管理工作;
(六)受理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
(七)进行其他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八)承办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黄埔区发展改革局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9项;
(二)行政许可14项;
(三)行政强制2项;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检查4项;
(六)行政裁决0项;
(七)行政给付0项;
(八)行政确认1项;
(九)行政奖励1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11项。
(以市、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2018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
1 |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2 | 0.6 |
合计 | 2 | 0.6 |
说明:
1.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2018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
1 |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 4 | 4 | 4 | 0 | 0 |
合计 | 4 | 4 | 4 | 0 | 0 |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2018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1 |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 暂无此项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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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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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2018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
1 |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 暂无此项职能 |
| 0 | 暂无此项职能 |
| 暂无此项职能 |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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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下属执法单位黄埔区发展改革局粮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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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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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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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下属执法单位黄埔区物价检查所 广州开发区物价检查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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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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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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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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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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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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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 “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 “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 “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第三部分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2018年度 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2宗,罚没收入6000元。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4宗,予以许可4宗。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0次,征收总金额0元。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1162次。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裁决总数为0次,涉及总金额0元。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0次,给付总金额0元。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给付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0次。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0次。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奖励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行政奖励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1162宗。
本部门2018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本部门2018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