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政府:
2018年1月22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如下:
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2017年底,审计查出问题中有246个已到达整改期限,其中230个已按要求整改完毕,整改到位率为93.5%。有关单位共上缴财政资金3467.42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08.68万元,归还、清退车辆38台,修订或新出台内部管理制度规定25项。其余16个问题仍在积极整改中。总的来看,整改效果良好。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审计整改工作仍存在工作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问题整改还不到位,审计整改成果运用尚不充分等不足和问题。
对于落实整改工作的责任,国家及省市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了进一步落实整改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区政府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审计监督体系,增强审计整改实效。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要求,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巡视及司法机关、相关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联动的协作机制,扎实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和审计结果运用,推动扎紧制度的笼子,不断增强监督合力。对因整改时间所限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完善整改措施。对部分情况比较复杂、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认真梳理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对策,整改落实情况应当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是完善审计整改制度建设,加强监督问责。建立统筹协调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做到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加快出台《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细化和规范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定性,明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强化监督落实。被审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深入分析问题性质和成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切实加以落实。审计部门每一审计结果公告往往都涉及多家单位和部门,对这些普遍性的问题,其他审计监督对象或单位应引以为鉴,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防范风险。
三是充分运用审计整改成果,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工作。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要求,推进审计制度改革,使审计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将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和推动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完善和落实审计查出问题问责机制,加强审计部门发现问题与监察部门予以问责的有效衔接,对于违规违纪的问题,应根据《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对责任人予以追责。同时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进行完善和改革创新,从源头上治理解决问题。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与政府预算管理工作联系起来,将整改工作的成果及时运用到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中,提高预算管理能力和水平。要通过揭露和反映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动政府及相关主管、监督部门体制机制的建设和完善,更好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政府经济安全,推进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