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产品质监站顺利通过省农业农村厅能力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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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2019年11月5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发文《关于2019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川农函﹝2019﹞782号),宣汉县农产品质监站顺利通过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食品中重金属(大米中镉、砷)能力验证。
自2015年以来,县农产品质监站已连续5年通过全省能力验证考核,表明实验室检测能力得到保持。下一步,县农产品质监站将继续提升检测仪器装备水平,提高检测人员能力,增强综合检测能力,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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