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禽类批发市场和农贸肉菜市场活禽交易区临时性休市的通告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禽类批发市场和农贸肉菜市场活禽交易区临时性休市的通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禽类批发市场和农贸肉菜市场活禽交易区临时性休市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业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同意印发,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2018年9月30日,广东省疾控中心通报白云区1例人感染H5N6禽流感,并在我区禽类交易市场外环境检出禽流感病毒核酸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活禽经营市场检出家禽病原学检测阳性或当地发生人间疫情时,应对该区辖内所有活禽经营市场实施临时性休市措施。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市场外环境禽流感病毒污染和人感染禽流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人感染禽流感防控专家评估意见,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对我区禽类批发市场和农贸肉菜市场活禽交易区实施临时性休市,并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向全社会发布,故制定此《通告》。
二、主要内容说明
(一)关于休市时间。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通告》明确,我区禽类交易市场休市时间为2018年10月4日—10月24日。
(二)关于适用范围。
《通告》中的休市范围是指禽类批发市场和农贸肉菜市场中的活禽交易区。休市期间停止一切活禽交易,市场内不得销售、存放任何活禽。
(三)关于允许经营范围
休市期间,准许符合《生鲜家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的生鲜家禽产品经营,即严格执行检疫制度,屠宰后的家禽胴体迅速进行冷却处理,使家禽胴体中心温度降为0℃-4℃,然后进行分割(或不分割)、修整、包装,并在后续的贮存、流通和零售过程中始终保持在0℃-4℃范围内的家禽产品;休市期间,冷冻家禽产品准许经营,即禽宰杀、加工后,在≤-18℃冷冻处理的家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