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街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清产核资项目询价公告
岭南街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清产核资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荔湾区财政局《关于落实审计整改建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岭南街对街道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使用的房屋建筑物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现邀请具备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资质的单位参与,以街道比选工作小组经报名且符合要求的单位内遴选一家作为本项目的服务单位。
一、项目名称
岭南街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其中资产评估按照政府集中采购有关规定办理采购流程。清产核资房产42处,其中需评估的房产18处。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
1.拟对岭南街下属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使用的存量房屋建筑物的清查核实工作,出具报告。
2.项目费用限价为5万元(含税金),所需清产核资费用要符合国家和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且略有下浮。
三、资格要求
(一)报名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二)报名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三)须具备项目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质的单位,且提供的相关证书合法有效,无过期或伪造;已承担过政府部门相关项目审计的单位优先考虑。
(四)从业人员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没有受过主管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相关行业协会的处分。
四、报名及递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递交资料视为报名,资料递交时间从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6日18:00时止。逾期未提交报价文件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303室党政办。
(三)联系人:陈***,联系电话:81853036。
(四)资料提交:
1、市场监管机关颁发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主管机构颁发的执业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省级或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等资料;
2、承办清产核资业务专业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
3、已承担过政府部门相关项目审计、评估的业绩及相关材料;
4、报价表。
5、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做好密封提交。
6、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五、服务单位的确定
(一)本次询价需有3家或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岭南街道比选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二)根据各意向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低限价)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第一候选单位、第二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确认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特此公告。
岭南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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