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更新局举办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的意见政策解读培训会(图)
(图:荔湾区旧村庄更新改造政策解读培训会现场)
为规范、有序推进本区旧村庄更新改造工作,9月8日上午,区城市更新局局长刘扬彦在区会议中心多功能会议厅主持召开了《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培训会,刘晨辉常务副区长出席会议并致词,主讲人区城市更新局副局长刘远对《实施意见》中的刚性政策进行了解读。区水务农业局分管领导、区属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辖内各经济联社班子成员等15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
刘远副局长着重从总体目标、产业统筹、更新改造的启动条件、引入合作企业条件、实施方案批复生效条件、更新改造的监管等六个方面对《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刻的剖析。
与会人员对此次培训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表示通过培训加深了对《实施意见》的理解和认识,对各职能部门,各相关街道在今后扎实稳妥的推进旧村庄改造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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