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推进工作情况
为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2021年6月4日下午,省财政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推进工作视频会议,并开展了电子化业务和技术培训,结合我区实际,邀请了13家商业银行参加培训。
一、支付电子化改革目标
全面推进支付电子化管理,概括起来,就是推行一套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运用“安全支撑控件”和“银行自助柜面”两个软件,打通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三个系统,实现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四方电子化管理。具体时间安排为:全省今年10月底前,所有代理银行必须完成与各级财政、人行针对各类代理支付业务的联调测试;2022年1月1日起,各地各部门要同步实现支付电子化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覆盖上线运行。
二、支付电子化改革主要变化
一是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将统一通过一体化系统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全流程实行电子化管理,在业务上实现链条式管理,在技术上引入安全支撑控件,从根本上实现数据的唯一性、完整性、防抵赖和防篡改。二是取消纸质凭证流转,不再印制凭证单据,减少人工核对,将大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财政资金运行效率。三是实现从人工核对到计算机自动控制的转变,有效消除财政、人行、代理银行间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从根本上解决基层银行网点不足、清算时间过早等制约乡镇国库改革的瓶颈。
三、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一)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情况。省厅对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做出了“分步分期推进实施”部署安排。考虑技术力量和各地情况,拟分三期组织推进实施。达州市为第二期,根据省厅要求,9月底前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初始化配置,10月底前完成系统业务测试。
(二)财政合作银行选择。一是为下一步预算管理夯实基础,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顺利进行;二是为构建密切的财银合作关系,支持地方银行发展的同时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三是为优化支付流程,实现财政收支业务的顺利办理。现将13家商业银行纳入改革范围,财政合作银行主要包含:原财政“大平台”代理银行;“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中新增代理银行;财政专户资金办理银行。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保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领导主动抓、亲自抓,组建工作专班,制订工作计划,把握工作重点,督促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建立支付电子化管理制度,参照财政厅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制定的三个省级支付电子化管理办法制定符合本级实际的管理办法;二是制定参与各方支付电子化管理办理协议、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业务范围和职责边界;三是制定差错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主要包括网络异常、应用系统故障等防范和应急处置规则、程序等。
(三)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协调好各代理银行,确保按照统一要求、统一规范、统一标准开展业务流程梳理、系统改造、联调测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