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州市海珠区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
联系人:任女士,020-89554023
三、项目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628号海珠体育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新凤祥大街93号宝岗体育场、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51号海珠体育馆
四、项目概况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分区域按实际需求为采购人配送生鲜(鲜肉、鲜活水产、鲜禽蛋等)、新鲜蔬菜水果、调味品、干货等食材,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品类,全年预算不超过50万元。结算价格=零售价(不得高于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原则上30天调整一次)*实际供货量,按月支付。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服务期限
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为同意零售价不高于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如服务期间采购人发现中标人结算报价高于报价当天广州市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公布的全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经协商无效的,可提前终止合同。
七、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财政资金,中标后按合同规定付款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年12月23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年12月27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周六日休息)。
九、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628号海珠体育中心2楼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及中标原则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由评标工作小组根据采购需求打分,选择合适的投标人。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因故弃权,按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采购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3.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的项目,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第四十条规定,按程序重新申报,经审查批准调整招标方式。
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表述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0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20-34269537,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628号海珠体育中心4楼。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zhu.gov.cn/)的“公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docx
2.评分表.docx
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