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以绿色施工为抓手全面落实创文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各级建设工程监督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今年以来,我委为推进我市绿色施工(四节一环保)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我市绿色施工试点及推广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14〕770号)和《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工作技术指引的通知》(穗建质〔2014〕914号),为落实创文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上述文件均在我委官方网站www.gzcc.gov.cn 公开发布)。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创文的各项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创文工作关于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食品卫生以及宣传推广的各项要求,具体以各级创文办的文件要求为准。
二、全面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工作技术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关于工地扬尘管理的具体要求: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3个月内的,应当采用密目网或彩布进行覆盖、压实、洒水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或临时存放的土堆闲置在3个月以上的,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各级建设工程监督站务必对未落实本项工作的工地予以停工整顿处理,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三、全面落实《指引》中关于工地噪音、建筑垃圾处理及循环利用以及节材、节水、节地、节能的各项工作要求。
四、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通过以绿色施工为抓手,全面落实创文工作的各项要求,提升建筑工地精细化管理水平,注重经验总结并及时报送我委。
五、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工作检查力度,对表现优异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拒不落实工作要求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严肃处理。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