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5月12日起接受报名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条件有哪些?
1、来穗人员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至当年8月31日),并在广州市内具有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2、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且不满7周岁(至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止)要求入读南沙区小学一年级,或应届小学毕业要求升读南沙区初中一年级。
申请入学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申请人直接输入“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系统”,注册并录入申请信息。
(一)5月12~22日,申请人网上报名并填写信息。
(二)5月25~26日,申请人携带如下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1.申请人(含配偶)户口簿。
2.随迁子女户口簿、出生证。
注:1.若申请人(含配偶)及其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申请人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证明相互关系的有效材料;2.若申请人不是随迁子女的父母,须提供公证部门开具的能证明双方监护关系的文件(如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3.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5月27日~6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各职能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和积分审核。
1.计生情况;
2.居住、房产(租房)情况;
3.社保、工作情况。
(四)6月13~14日,在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点击“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栏目,http://www.gzns.gov.cn/zwxxgk/zdlyxxgk/jyxx/)公布招生学位和申请人积分段等数据,申请人可在系统内查阅本人的资格审核、积分和排位结果,如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疑问或异议,可持相关材料到对应审核单位进行咨询和复核,系统将根据复核结果重新判定结果自动计算积分。
(五)6月15~18日,符合"第一批投档"资格的来穗人员登录系统填报志愿。
(六)6月20~21日,进行"第一批投档"并公布投档结果。
(七)6月22~24日,"第一批投档"录取情况公示。
(八)6月25~28日,符合"第一批投档"资格但未被投档录取,以及符合"第二批投档"资格的来穗人员登录系统填报志愿。
(九)6月29~30日,进行"第二批投档"并公布投档结果。
(十)7月1~3日,"第二批投档"录取情况公示。
(十一)7月4~7日,补录填报志愿。
(十二)7月8~9日,公示补录投档结果。
公示结束后,申请人带同随迁子女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另行通知),其他注意事项请留意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信息"栏目公告。
报名必须在网上进行吗?
是的。申请人直接输入“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系统”。
申请人在网上要填写什么信息,怎么提交?
注册成功后,申请人须在系统内如实填写本人、配偶及其子女的基本信息、居住信息并选择“积分计算人”、“现场审核点”等参与积分计算和审核。信息填写完毕后,申请人须在系统内对信息进行确认并网上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后的信息将自动发送至对应的现场审核学校。
信息提交后,如何进行现场审核,须携带什么资料?
申请人可在系统内自行选择现场确认点,当确认信息无误并提交后,申请人须于指定日期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含配偶)户口簿;
2、随迁子女户口簿、出生证。
注:1.若申请人(含配偶)及其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申请人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证明相互关系的有效材料;2.若申请人不是随迁子女的父母,须提供公证部门开具的能证明双方监护关系的文件(如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3.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什么是积分计算人?
计算积分时,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子女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中一方(户籍须为非广州户籍)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本人实际条件计算积分,此计分人即为积分计算人。必须注意的是,积分计算人选择后,所有的积分项目均以此人条件进行计算得分,中途不能更换。
注:计生以家庭为单位审核,房产以申请人夫妻双方及其申请入学子女共同计算。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还能对信息进行修改吗?
1、申请人网上录入信息并提交申请后,在未进行学校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前,均可对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保存即可,无需再次提交。
2、申请人学校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居住信息以及积分计算人等信息将不能再作修改。
申请人如何进行各项积分审核?哪些项目可网上审核?那些项目须到现场进行审核?有哪些注意事项?
系统对申请人的资格、计生、居住和房产(租房)、社保、工作年限、学籍(限于小升初)等项目进行审核并计分。除资格审核及特殊情况外,所有项目均可进行网上审核。
注:本系统对来穗人员及其申请入学子女的相关时限要求,除特别说明外,计算时间均从2005年10月1日起,截至申请入学当年3月31日止,其中连续居住、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是从申请入学当年3月31日往前推算5年。
“租购同权”如何体现?
来穗人员在为其随迁子女以积分入学方式申请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位时,对申请人合法租房情况赋予与购房者相同的分值、权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承租人适龄子女可获得2分:
(一)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房产查册为准),以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在申请积分入学时,须有一份于上一年8月31日前签订、仍属于有效状态的房屋租赁合同,且在房屋所在地镇(街)来穗中心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间以备案为准,备案需连续不间断租赁同一套房产);
(二)所租住宅单元应为住宅性质(不含公寓、商铺、车库等);
(三)该住宅单元应没有就读小学1-5年级或初中1-2年级的适龄儿童(同一家庭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
申请人如何查阅积分结果?如对积分结果有异议,该如何处理?
职能部门积分审核的时间为5月27日至6月11日。职能部门完成审核后,将在系统内给出申请人对应项目的积分,申请人可登陆系统即时查阅积分结果(如积分结果未显示,请耐心等待职能部门完成审核),如对积分结果有异议,则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对应审核单位办理申诉和复核(具体审核点请查阅2019年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指南),审核单位将对申请人情况进行重审给出相应得分,系统自动更新积分结果。
填报志愿要注意哪些问题?
志愿填报得当与否,对申请人子女的录取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填报志愿要合理、规范,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可登陆南沙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信息”栏目
(http://www.gzns.gov.cn/zwxxgk/zdlyxxgk/jyxx/)查阅各学校的学位情况。
(二)申请人以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属镇(街)为依据,对口申报所属镇(街)内的3个志愿学校。
(三)南沙街、黄阁镇为一个片区,万顷沙镇、珠江街、龙穴街为一个片区,其他镇、街各为一个片区。
(四)填报志愿与投档录取的方式有密切的联系。申请人填报志愿时,必须了解清楚投档的方式和规定。
系统根据来穗人员的积分(第一批投档按照排序)高低、填报志愿顺序和学校学位情况进行投档。投档分两批独立进行,先投第一批次的学生,再投第二批次的学生。已被第一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得注销,不得再参加下一批次的投档录取,符合条件但未被第一批次录取的学生可参加第二批次的投档录取。
投档原则为“排序优先,遵从志愿”,即先按来穗人员排序(积分)情况从高到低检索,再按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五)申请人的3个志愿不必都填满,但第一志愿为必填,如放弃第二、三志愿学校可选择"空"。但建议申请人充分利用志愿的容量,三个志愿都填写,以增加录取的机会。
其它注意事项
(一)两批投档结束后,如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未录满则可进行补录。之前已被投档录取的学生不得注销,不得再参加补录;符合条件但未能被投档录取的随迁子女可参加补录。补录填报志愿不再限制来穗人员所属片区,投档仍遵循“排序优先,遵从志愿”原则,不再分批次,一次性出档。补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公示结束后,申请人带同随迁子女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另行通知)。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咨询电话及信息查询
(一)咨询电话
1.区招考办(南沙区番中公路33号):39050023
2.东涌镇教育指导中心(南沙区东涌镇和乐一路6号):34902098、34911938
3.大岗镇教育指导中心(南沙区大岗镇 府前路7号):34986323、34986326
4.榄核镇教育指导中心(南沙区榄核镇广场路45号4楼):84926803、84926806
(二)信息查询
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相关信息,请通过http://www.gzns.gov.cn/zwxxgk/zdlyxxgk/jyxx/查询。
(南沙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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