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道德模范第一届怀集县诚实守信类道德模范——李伟军
李伟军,男,1968年7月出生,群众,怀集县连麦镇金穗丰日用品商店负责人。李伟军于2016年6月成立金穗丰日用品商店以来,始终坚持诚信经营理念,在经营中致力于待人诚信与商品质量、价格、服务诚信齐头并进,通过5年多的不懈努力,在怀集县连麦镇树立良好的口碑,商店服务管理的成功经验成为连麦同行业的标榜。
以人为本,诚信待人
在金穗丰穗丰日用品商店开张初期,不论从员工综合素质、销售技巧以及商店内的陈列布局都处在一个摸索阶段,对于一个新成立的乡镇商店,很难一下子深入到消费者心目中,经营状况也不是很乐观,那是商店最艰难的日子。但不论商店的经营状况好坏,商店负责人李伟军始终坚持对员工的诚信不动摇。每年逢三八节、端午、中秋、春节都会给员工发放过节物资及福利,定期组织商场内部各种文化活动,增加员工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让员工充分感受到企业对他们的关心。
商场经营状况得到好转后,李伟军从员工最关心的福利待遇入手,积极为员工解决落实各项实际问题,让每位员工都得到工作的成就感与企业归属感。有人说,零售行业员工的流动性是非常大的。但金穗丰日用品商店成立至今已经快5年了,员工离职率却非常低,这和商场诚信经营原则与良好的工作氛围是分不开的。
推行标准化管理,促进企业经营规范化
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李伟军一直坚持把推行标准化的管理模式作为商场增效的重要途径,以完善的工作流程和健全的规章制度来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以严格落实商品质量、食品安全,退换货、重合同等各项管理措施推进商场的运作、服务上新台阶。同时,他以市场为导向,聚焦消费热点难点,努力打造服务品牌。成立五年来,金穗丰商场始终树立经营者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坚持诚实守信,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的商品和贴心周到的服务,不断提振消费信心,推动乡镇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2020年,广东省消委会在全省消委会系统开展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等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金穗丰商场积极参与并成为怀集县首批承诺单位之一,保证不提供假冒伪劣商品;保证不作虚假宣传,不搞低价诱导,恪守服务承诺,履行合同约定;保证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提供便捷售后服务,高效处理消费纠纷,承担先行赔付和首问责任,在品质至上、诚实守信、维权无忧等经营层面得到质的提升。
办爱心商场,彰显社会责任担当
自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连麦市场监管所始终牢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扛起市场监管职能,确保市场秩序正常运行,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强保障。李伟军了解到市场监管所一线人员的辛苦,先后为市场监管防控一线人员捐赠牛奶10箱、桶装方便面20箱、矿泉水15箱,用爱心和行动支持市场监管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彰显金穗丰商场的社会责任与奉献担当。同时,他还向连麦镇人民政府捐赠32箱矿泉水等物资,用爱心捐赠助抗“疫”,用实际行动温暖着昼夜奋战在一线防控人员的心,为连麦镇干部群众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汇聚了强大的精神力量。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多年来,金穗丰商场始终坚持依法诚信经营,用诚实守信打造形象,以实际行动提高商业信誉,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