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处理因道路交通违法被扣留车辆的公告2019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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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1日发表
截至2019年2月20日,在肇庆市高要区辖区因交通违法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的车辆217辆。其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规定期限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上述违法车辆名录及其交通违法信息已在 平安肇庆网( http://police.zhaoqing.gov.cn/)及肇庆交警发布、平安高要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及时登陆上述网址或微信公众号查询,并尽快到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当事人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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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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