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都镇高峰村幸福美丽新村聚居点基础配套项目环形路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都镇高峰村幸福美丽新村聚居点基础配套项目环形路工程
竞争性谈判
公 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经屏山县人民政府以屏财评【2016】34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山县中都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扶贫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屏山县中都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的招标方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项目名称:中都镇高峰村幸福美丽新村聚居点基础配套项目环形路工程;
2.2工程基本情况:本工程公路硬化0.73KM,全段路基平均宽5M,部分路段宽4米,包括路基挖土石方、路基填方;新建18CM厚C30水泥砼路面面层宽5米、新建5CM厚碎石垫层款5米,新建浆砌片石排水沟,新建混凝土圆管涵,盖板涵,新建浆砌片石挡土墙等。
2.3施工竞争性谈判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4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5工程总工期:3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条件: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在屏山县注册或已备案登记的公司,三年以来,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独立企业法人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宾县一曼路福乐苑4栋2楼6号,持以下资料购招标文件。1、请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施工单位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具备公路工程施工三级及其以上资质。2、请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单位报名时间向业主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安全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盖鲜章)。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人员,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职务;在施工过程中未经业主同意不得中途变更。(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注:单位介绍信收原件,其他资料收加盖企业鲜章复印件(开标不需带原件)。
4.2招标文件每本400元(报名时收取),图纸清单费用另行收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下午15:00;地点:屏山县屏山镇北城社区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保证金的缴纳2016年11月1日下午14:40前在开标地点现场交1万元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代理机构,中标者此款转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且无违反竞争性谈判细则及相关规定者评审会议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将保证金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工作人员(邓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4对本公告有任何需要咨询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邓强186****9695。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山县中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中都镇新市街
邮编:***5353
联系电话:0831-5600051
联系人:邓先生、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县一曼路福乐苑4栋2楼6号
邮编:
联系电话:0831-2203272 186****9695
联系人:邓先生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