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申报2020年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中国残联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和《宜宾市残疾人联合会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残疾人灵活就业创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市残联〔2019〕36号)精神,为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带动更多残疾人更好地实现就业(创业),现结合珙县实际,将2020年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具有珙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659周岁,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实现了就业(创业)的残疾人,原则上建档立卡、低保或一户多残的残疾人作为优先申报对象。
(二)残疾人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包括从事家庭副业、家政服务、修理装配、便民理发、绿化保洁等项目。
(三)残疾人本人正在实施除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发展以外的具体灵活就业创业项目,如种植业、养殖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零售业、服务业等相关项目。
(四)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对象不能与2020年已享受其他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及相关政策人员重复。
二、补贴标准
珙县2020年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结合实际,选准补贴对象,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将《珙县2020年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项目申请审批表》(***2)和《珙县2020年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汇总表》(***3)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县残联。
***:1.珙县2020年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任务表
2.珙县2020年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对象汇总表
珙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