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重拳出击整治机动车驾驶员训练场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驾驶员考试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各种设立所谓“分校”,采取“挂靠”等形式的违规训练场不断出现。这既扰乱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市场秩序,又造成了非法占地,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针对这一乱象,长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多部门联合行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驾驶员训练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现已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整治前 整治后 分类清理 细化措施 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出违规机动车驾驶员训练场22家。根据占用土地性质的不同,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占用国有土地;二是新占农村集体土地;三是占用村级组织公共用地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对上述三种违规类型,分别制定了引导规范管理、全面拆除复垦和拆除训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的不同整治措施。 落实责任 限期整改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于1月17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对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城管局、县交管大队和有关乡镇党委政府明确了责任,作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并将整改责任清单分别印发到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村组和驾校业主单位,要求在1月22日前整改到位。对清理出的22家违规训练场全部进行停业整顿,明确拆除取缔的违规训练场名单。县国土资源局对非法占用耕地的8家违规训练场进行了立案查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涉及的乡镇党委政府具体统筹组织辖区内的整改工作。 强化督查 约谈问责 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县目标督查办等县级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于1月24日和2月7日开展了两次专项督查。督查组深入整改现场,逐个督查拆除、复垦等整改落实情况,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乡镇和驾校业主进行约谈,严肃问责。县委书记和县长分别在有关清理整治报告上就专项整治行动两次作出批示,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截止于2月7日,22家违规训练场按照不同的整改、整顿措施要求,已全面拆除复垦7家、拆除训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9家、规范引导管理5家,县国土资源局对剩余的1家正在按行政处罚程序执行中。专项整治行动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疏堵结合 长效监管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同时满足当前社会发展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需求,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着重在“服务”、“保障”、“监管”三个方面制定了科学的长效工作机制。交通、交管部门对驾驶员培训机构和训练场建设从严进行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驾校和非法训练场。土地管理部门在加强土地巡查、监管的同时,充分研究用地政策,积极探索低效、废弃国有土地的退出和盘活机制,积极为驾校训练场合法使用土地寻找政策出路。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加强对有关驾校训练场的规划、建设和监管工作。通过多部门联动的齐抓共管,从根本上解决违规训练场的滋生和蔓延,建立起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管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