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水利局认真开展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排查工作
我县在前期开展的取水工程设施核查工作中,发现部分乡镇存在农村集中供水和农业用水漏报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长江流域(含太湖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整改提升工作有关问题处理意见和宜宾市水利局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进一步严格水资源管理,县水利局于7月15日再次启动珙县取水工程(设施)排查工作。
县水利局于7月15日召集各乡镇对这次排查工作做了细致安排,截至8月15日,共收到5个乡镇30个农村集中供水和农业用水项目相关资料。8月18日,由县水利局牵头,对部分水厂取水工程进行了现场排查,排查内容包括:1.取水地点取水设施安装情况;2.取水工程建设规模;3.取水工程计量设施安装情况;4.询问取水工程的作用及影响。
本次排查工作预计于今年10月底全面结束。此项工作的开展对下一步完善取水工程(设施)取水许可工作起到积极作用,为加强长江流域(含太湖流域)取水工程(设施)的规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严驰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