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有钱拒还被拘老赖悔悟做检讨
近日,被司法拘留的建筑老板何某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呈交了检讨书,表示一定痛改前非、遵纪守法。
2013年9月,多次催要1.3万元货款未果的建材商杨某一纸诉状将何某告上了县法院。10月23日,经法院主持双方调解并达成协议,何某自愿在2013年11月30日前向杨某还清所欠的1.3万元货款。调解书生效后,何某仍然拒绝履行,杨某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中,何某拒不接受法官的说服教育,还拒绝在执行通知书和执行笔录上签字,他放言,“我银行里有钱,现在就可以取给你们,但要见到杨某才给,并且我不可能交95元的执行费,我只给这13000元”。经查明,何某在县邮政储蓄银行确有4万元存款,当执行法官前去划拨时,账户里只剩7000元,其中三万多元已被何某取走。法院再次通知何某执行,并对其转移存款,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进行法律教育,何某仍狡辩,“我把钱取走了,拿去结材料款了,我现在没有钱。你们就是拘留我,我也没有钱。”
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悔之已晚的何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随即还清余款并做出了深刻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