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园乡积极开展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为推进我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高全乡城乡居民健康保障水平,根据《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蓬安府办函〔2020〕84号)文件精神,我乡积极开展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一、加强政策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全民医保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村(居)要认真把握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和经办方式的变化,及时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
二、明确相关职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纳入市上考核的十项民生工程之一,是涉及群众能否及时享受这项惠民政策的大事。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真正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全面完成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
三、及时统计信息。凡是参保对象在网上缴费没有信息的,各村(居)登记造册,及时将参保对象身份证号码,户口本复印件收集好后,交到乡政府医保业务部门,进行处理。
四、严格督查督办。我乡将定期对各村(居)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参保进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效果较差的驻片领导、驻村工作同志与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视具体情况,从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