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西充县升钟水利建设管理局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各参建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3、安全生产目标是:杜绝死亡事故,控制重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在局统一领导下,由局党组成员何明主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局安全生产股配合安监局赵昌林同志负责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机构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处理、善后工作,局派驻现场人员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
5、安全生产管理职能职责:①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②督促各参建单位制定安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③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人员资历证书,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识,经检查不合格的,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6、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各自职责上报有关部门,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
7、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抓好文明施工工作,创建文明工地。
8、对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人员有权进行查处,并进行罚款。
9、参加监理理会和其他有关会议,在每月末监理例会上,通报当月安全生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