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滩镇汽车维修行业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辖区各单位:
按照阆中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阆中市汽车维修行业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有关要求,石滩镇将开展汽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以提升汽修行业污染防治水平,改善乡镇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新社会治理,加快推动污染防治工作从产业领域向生活领域转变,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实现汽车维修行业的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大对汽修行业污染治理和监督工作力度,树立汽修企业良好社会形象,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到2017年10月28日前完成汽修行业环保整治工作,并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 16739.1—2014标准规定的一类、二类汽修企业)、汽车专项维修业户(GB/T 16739.2—2014标准规定的三类汽修业户)和无维修许可证从事汽车维修的业户。
四、专项整治重点和要求
(一)整治重点
1、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针对喷漆、烘干等汽车维修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兼顾颗粒物排放和加热燃烧设备的废气排放等。
2、危险废物管理。主要针对废机油(HW08类)、废铅酸蓄电池(HW49类)等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3、规范经营许可。取缔无维修许可证从事汽车维修的业户。
(二)整治要求
1、重视源头控制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逐步使用水性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环保型涂料,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鼓励汽修企业实施绿色汽修设施设备及工艺的升级改造,推广使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鼓励汽修企业依照工艺、质量要求选择合适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料(如采用水性漆、高固体分涂料、粉末涂料等),推广应用无尘干磨技术、烤漆房油改电等。
2、强化大气污染治理
(1)含VOCs 原辅材料(如油漆、溶剂等)在运输、转移、储存等过程中应保持密闭,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应及时密闭漆桶,以减少物料挥发。经营者应每月记录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料名称、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购入量、使用量和输出量等资料。
(2)喷漆过程应选用传递效率高的喷***,喷***传递效率应不低于50%。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应密闭清洗。
(3)调漆、喷漆、烤漆、烘干作业应当在密闭空间(如喷漆房)或者设备中进行,并配备废气治理设施,禁止露天喷漆,严禁VOCs无组织排放。
(4)汽车维修打腻子及打磨过程中必须采用粉尘及VOCs收集处理设施,严禁无组织排放 。
3、加强危险废弃物管理
(1)汽修企业应设置危险废物专用储存间,危险废物要分类集中收集,并张贴警示标识。
(2)汽修企业应将危险废物转移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转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妥善处置,不得交由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擅自混入生活垃圾或随意丢弃。
(3)严禁将废机油等混入加热燃烧设备中直接燃烧。
4、建立企业管理台账
(1)企业应建立设施运行和原辅料使用的基本信息台帐,并至少保存五年。
(2)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进出管理台帐,并至少保存五年。
(3)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处理设施保养维护,并每日记录主要操作参数,做好过滤材料的更换和处置记录。记录材料保存至少一年以上,以备核查。
5、加强行业执法监管
环保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执法监管。对存在废气排放不达标、未按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许可、无营业执照的经营汽修业户,要按照有关要求予以查处并取缔。
五、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17年7月31日前):制定汽修行业专项工作方案,部署整治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摸底检查、掌握情况,建立台账。
2、整治阶段(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机动车维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完成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整治工作;完成无维修许可证、无营业执照从事汽车维修查处工作。
3、巩固验收和长效管理阶段(2017年9月30日前):镇环保办联合交管办组织对整治情况进行复核、检查,落实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总结工作经验和具体做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职责分工
1、各村居及镇环保办是汽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原则,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小组,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推进落实力度,要强化常态化督促整改,确保整治效果。
2、环保部门牵头推进汽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并依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现场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废气无组织排放、环保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和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等三类环境违法行为。
3、交管部门负责会同环保部门推进辖区所属汽修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汽修企业许可工作,依法对无许可经营和超许可范围经营的汽修企业进行查处。
4、加大无营业执照经营汽维修业户执法力度,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并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