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区司法局长乐法律小分队倾情调解一雇佣纠纷
2014年12月31日一大早,长乐司法所的办公大门刚刚打开,一残疾老者便迫切地向法律小分队的工作人员请求调解其与邻村胡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长乐法律小分队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老者。经询问了解,该老人名叫唐某,现年62岁,系高坪区鄢家乡四方坡村7组村民。2014年10月24日,唐某雇请胡某、姚某等人为其砍树,在砍伐树木的过程中,胡某自己操作不慎,导致自己重伤。胡某后到医院住院治疗用去5万余元,出院后胡某要求唐某赔偿50万元,唐某认为胡某受伤主要是因为其自身疏忽大意造成的,与自己关系不大,况且胡某的诉请金额过高,双方此前自行协商多次均无果而终。
长乐法律小分队受理案件后立即通知胡某来到长乐司法所。首先进一步核实案发经过,接着对双方讲事实、释法理,明确告知作为雇佣人唐某应该积极的承担法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作为受雇人胡某在为唐某提供劳务的过程中由于自身疏忽大意造成受伤,过错明显,理因适当承担部分责任。在经过一番耐心的劝导之后,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胡某治疗费用全部由唐某承担;二、除去医疗费,唐某另行一次性赔偿胡某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