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上户可在社区办理
电动自行车上户可在社区办理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为有效缓解城区电动自行车上户量大与网点少服务保障能力不够的矛盾,确保截止2015年8月31日前顺庆辖区现有和新增电动自行车如期完成上户工作,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深入主城区的社区和街道,启动了电动自行车上户便民服务网点设置及相关工作。
7月17日上午,记者在顺庆区东南街道办看见,交警正在为该辖区内的居民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手续,并详细解答车主问题。在各街道办设立电动自行车上户网点,是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路、短跑路,让群众切实得到便利。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很多市民因为没有时间到大厅办理电动自行车上户业务,他们的电动自行车都还未上户,而按照相关规定,未上户的电动自行车在9月1日后就不能上路行驶。因此交警部门就在社区设置上户网点,方便市民办理上户业务。
据了解,目前顺庆辖区的10个街道办均设立了电动自行车上户便民服务网点,便民网点上户时间截止到8月31日。在9月1日后停止办理。交警部门在此提醒,自6月1日起,新购电动自行车30日内,应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前,可凭购车***、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上路行驶。规定时限内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禁止上路。9月1日起,所有未纳入我省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还没有上户的市民赶紧到就近上户网点办理,以免造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