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查获500多瓶假茅台2名嫌疑人被抓
“你好,请问是区食药监局吗?我怀疑买的茅台是假酒。”9月27日,记者从顺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市民张某于日前向该局反映,称其在向某处买的“53度飞天茅台酒”是假酒。庚即,该局进行了立案调查,今年8月,顺庆区公安分局将销售商向某、周某成功抓捕归案。
据了解,受害人张某经身边一朋友介绍,听说向某卖的“53度飞天茅台酒”比市场价便宜400—500元,只需要1000元钱一瓶。为了贪图便宜,张某从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先后在向某处购买了87件共计522瓶“茅台酒”,货值金额高达为56万余元。后经张某一亲戚提醒,张某才怀疑向某销售的是假酒。
“接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联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工作人员来到南充,对张某购买的余下的227瓶‘茅台酒’进行鉴定。”顺庆区食药监局相关执法人员介绍,经鉴定,227瓶“53度飞天茅台酒”均不是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包装、出品的正品,该局遂即进行立案调查。经执法人员初步调查,向某涉嫌经营标签上存在虚假内容的“53度飞天茅台酒”的行为,涉嫌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由于销售商系重庆人,销售点也在重庆,我局无权对辖区以外的销售商进行执法。”该负责人介绍,顺庆区食药监局于2018年4月10日将本案移送至顺庆公安分局,顺庆分局于当日对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本案立案侦查,并于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13日分别逮捕犯罪嫌疑人向某、周某。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区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酒类产品时,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留存购物凭证,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价格过于低廉、包装信息不全的酒类产品,发现问题酒类产品立即向食药监等行政部门举报,发现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报警。(区食药监局 范萍 今日顺庆 刘洪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