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文本公示
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文件要求《隆昌县古湖风景名胜区总规》(2006-2020年)已到期,需重新编制总体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T50298-2018)《四川省名胜区条例》《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规定,现将《古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予以公示。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4月9日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一是邮寄信件,信件寄往隆昌市古湖街道办事处康复西路一段2号,隆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政资源股,邮编***2150,信件内容须注明公示意见(不同意请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及联系方式;二是发送指定邮箱444615300@qq.com,内容须注明公示意见(不同意请说明理由)及联系方式。
***:1.《古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文本
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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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