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镇开展院长制试点提升群众自治能力
隆盛镇开展“院长”制试点,提升群众自治能力
在百盛村片区5个新村聚居点,开展“院长制”试点,以集聚点为院落单位,以户为成员,每户轮流担任院长,院长履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清洁卫生、宣传政策措施、义务巡逻联防、疫情期间代购代买等职责,按照“我为大家服务一个月,大家为我服务一年”的思路,结合六联机制,在人居整治、综治安全、乡风文明等方面展开联动互助。院长月末进行公开述职考评,年底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年度优秀院长,发放生活物资已资鼓励,优秀院长家庭成员可优先发展为党员、参选“两代表一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