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川镇四措施做好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齐心协力抓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镇成立农村饮水工程实施领导小组,水保站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财务室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卫生部门负责对农村饮水工程的卫生监测,确保饮用水卫生。
二是搞好规划,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认真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的总体规划和“十二五”规划。县水利局和发改委严格按照规定论证和审查乡镇申报的符合纳入农村饮水安全总体规划的农村饮水项目,对群众积极性、项目实施可靠度等指标进行评估,并分清轻重缓急纳入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实行项目申报承诺制,对工程建设自筹资金、青苗和占地补偿、管理办法以及建成后的工程管理方式、水费缴纳作出承诺。
三是阳光操作,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公布农村饮水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工程开工时,财政部门按财政投入资金总额的20%核拨启动资金,余款项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支付。按工程中标价总额的5%确定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一年后出现质量问题的,用质量保证金进行维修;未发现质量问题的,质保金全额拨付给施工单位。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项目单位定期公布工程承包、物资采购与使用、自筹资金的开支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严格工程质量,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实行饮水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公示制,在项目实施前将项目物资的规格、数量等向社会进行公示。实行工程招投标制,投资额达到招投标条件的均实行招投标制,相关资料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严格按照水利工程有关规范高标准、高质量进行施工。对规模较大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制,对小型分散工程实行分片巡回监督,邀请受益农户参与全程***监督。严格组织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直至合格。(嘉川镇 曹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