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七届18次主席会议召开
听取《关于全市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情况的通报》等有关事项
3月20日,市政协七届18次主席会议召开,听取《关于全市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情况的通报》,审议《政协遂宁市委员会2018年协商计划》等有关事项。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刘德福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政协章程》修正案。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政协章程》是全国各级政协的基本遵循,一定要坚决拥护,充分认识《政协章程》修改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政协章程》修改的重点内容,自觉遵守《政协章程》,用新修改的《政协章程》指导和做好政协各项工作。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市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情况的通报》。会议指出,我市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希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持续开展,要长期坚持、常抓不懈,注重实效、推进工作,建设一批、引领一批,促进学法、用法、守法。全市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为我市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工作贡献政协力量。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政协遂宁市委员会2018年协商计划》《政协遂宁市委员会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市政协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及办理协商时间安排》。
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蒋志明,副主席胡家正、周通、欧斯云、刘枫、冉义、谢炯、周华,秘书长王玲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