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金融工作局开展2020年度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监督检查项目竞争性方式采购公告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四项配套措施、《典当管理办法》《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典当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更好开展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现场检查,提高现场检查质效,遂宁市金融工作局拟对2020年度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监督检查项目进行竞争性方式采购第三方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
遂宁市金融工作局。
二、项目名称
2020年度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监督检查。
三、项目金额
项目控制价格20万元。
四、参与单位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记录,近三年有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或典当行审计或检查项目经验,具有开展检查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项目主要内容
对全市27家地方金融组织进行检查。(名单附后)
(一)融资担保公司。重点检查公司管理、内部控制、人员配备、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等,融资担保项目评审、担保后管理、代偿责任追偿、自有资金运用等方面的业务规范和风险管理,监管信息报送、年报审计、重大变更事项的报批备案和重大事件报告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自营贷款或者受托贷款、受托投资、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担保等情况。
(二)小额贷款公司。重点检查制度建设及执行、机构变更登记、人岗组织配置、业务经营、财务规范、监管配合、违规问题整改、贷款利息收取、贷款不良率、资产质量等情况。
(三)典当行。重点检查公司资本金管理、资金来源、法人股东存续、典当业务结构及放款、对绝当物品处理、当票使用、息费收取、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变更情况,以及典当行信息披露、审慎经营、重大事项报送等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六、项目进度要求
选定的第三方机构于2021年12月15日前向遂宁市金融工作局提交正式检查结论性报告及提取的佐证材料。
七、相关文件编制要求
第三方机构需拟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并对照本公告第四、五、六项内容作出应答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按目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具备条件的佐证资料、项目报价的顺序编制比选文件,装订成册。确定参与的第三方机构应提供公司简短介绍。(《遂宁市金融工作局开展2020年度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监督检查项目竞争性方式采购评分表》附后)
八、报名、相关文件递送截止时间
报名及相关文件递送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25日17:30点前,报名地点为遂宁市金融工作局(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4号楼5楼)4503室。
联系人:陈敬之;0825-2312839。
遂宁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