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同志就聚焦扶贫领域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答记者问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聚焦扶贫领域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全市部署开展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就相关工作,泰安日报记者专访了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同志。
问:请您谈一下开展这项工作的意义好吗?
答:这项工作是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市纪委坚持“小切口、大格局”,聚焦扶贫领域,以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点带面,边查边改,纠建并举,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精准监督促进精准扶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提供坚强保障。
问:这项工作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答:聚焦扶贫领域,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组织、纪检机关和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主要包括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三项重要任务。
问: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都有哪些方面呢?
答: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层层传导压力,健全完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督促职能部门定期排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党内问责,对落实不力、整治不力、问题频发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问:纪委都履行哪些监督责任?
答: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是: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确定一批问题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梳理一批重点问题线索,由领导班子成员包保,当面交办,***督导。
问:请您介绍一下各级职能部门如何履行监管责任?
答:各级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履行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梳理排查问题,结合实际开展排查整治,着力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突出扶贫领域,分领域、分行业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坚持边改边建,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
问:这项工作如何开展,有哪些方法步骤?
答:这项工作从现在开始,年底前基本结束,共有四个阶段:5月底前,为安排部署阶段。6月至8月份,为自查自纠阶段。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底排查梳理,建立问题线索台账,能纠正的及时纠正,该追究责任的严肃处理。发现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9月份为检查督导阶段。集中进行检查督导,市纪委协助市委组成联合检查组,专项检查,着力发现纠正整治查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0月至11月份,为整改巩固阶段。坚持边整边改,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
为了扎实推进这项工作,市纪委专门召开了工作推进会,部署任务,调度情况。下一步还要进行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将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