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多措并举防治大气污染
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泰山区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一是明确目标,制定方案。针对泰城城区大气质量现状,认真组织摸底调研,成立区蓝天工程指挥部,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先后制定了《泰山区加油站油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泰山区燃煤炉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泰山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裸露土地治理实施方案》、《泰山区2014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等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源头控制,从严审批。全年共淘汰建成区内小锅炉129台,对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的单位进行资金补贴;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对符合要求的废气排放项目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确保增产减污。
三是限期治理,提标改造。对重点燃煤废气排放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先后完成东城热电除尘脱硝改造、岱银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脱硫提标改造等项目,达到了我省新的大气排放标准要求,方达恒信等商混企业积极实施厂区全封闭改造,进一步降低粉尘排放强度。
四是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责令14家单位拆除燃煤设施,16家单位停止喷漆工艺,取缔废旧塑料颗粒加工、小炼油等“土小”废气排污企业9家。为***基层执法难、监督难问题,按照“区域负责、分片管理”模式,在区环境监察大队下设3个环境监察中队,每个中队负责2—3个街道(镇)的环境监管工作,实现了环境监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