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立法调研组来我市调研
8月29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建成带领省人大立法调研组来我市就《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修改稿)》和《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征求我市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党组书记陈刚主持座谈会。
于建成指出,在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过程中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修改意见,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举措。这次省人大立法调研组到泰安调研,有助于增强制度设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切实解决具体问题。调研组认真听取了泰安相关部门、单位和部分人大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认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富有建设性,省人大法制委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把两件法规草案修改完善好,使法规更加符合我省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陈刚表示,省人大立法调研组来我市进行立法调研,对我市相关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进一步推动法治泰安建设及相关工作深入开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运飞,副市长陈湘安、成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金森,市里老领导、市关工委副主任刘静海,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甲士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