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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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1日发表
8日起,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的食品、日用百货、洗化用品、日用杂品等非医疗用品(“食健字”保健品除外)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定点药店自查阶段。8月8日—8月14日,定点药店进行自查,将本店经营的食品、日用百货、洗化用品、日用杂品等非医疗用品撤柜。第二阶段为实地检查阶段。8月15日至9月20日,全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对定点药店进行集中检查。实地检查时,凡发现定点药店经营食品、日用百货、洗化用品、日用杂品等非医疗用品的,一律终止该店服务协议及定点资格,停止社保卡刷卡业务,收回定点标牌。
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公布举报电话6992326,并要求各县市区、高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设立举报电话并自行公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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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0:28:0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