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入选山东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试点区图
东部老城区
汶河新区图
近日,我市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定为山东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目前,泰安市海绵示范区面积达到78.3平方公里。据了解,本次潍坊、临沂、聊城、滨州等4市以及青州、曲阜、莒县等3县(市)也入围试点。
为确保试点成功,我市组织专业人员编制了《泰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选取徂汶景区和东部老城区作为试点区域,计划到2020年实现泰城建成区25%的区域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我市将加强监督审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将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标准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重点内容;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大力开展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实施雨污分流,科学规划,建设雨水调蓄设施。今年,市住建局负责的所有新开工道路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助推海绵城市建设。
我市将大力推广海绵型建筑项目与住宅小区,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项目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其中,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将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等,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推进区域整体治理。
此外,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禁止填湖造地、截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河道整治,因势利导,改造渠化河道,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恢复自然深潭浅滩和泛洪漫滩,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对湖河水系、园林绿地、建筑小区和市政道路等进行海绵城市设计,减轻洪涝危害、恢复城市生态体系,保障高质的水环境、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今年山东省财政筹集资金2亿元,支持启动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建设,确保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实现海绵城市改造。此次泰安获得省级奖励资金4148万元,为5个试点城市中资金最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