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学习贯彻山东省信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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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1日发表
11月10日,我市召开集中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信访条例》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信访局长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信访科(处)长等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山东省信访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条例》落地落实,是当前信访工作中一项紧迫而严肃的政治任务。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深入扎实组织开展好集中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切实教育引导各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教育引导信访群众自觉规范信访行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局面,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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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6 23:00:2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