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残疾儿童康复纳入慢性病门诊报销范围
泰安市发布《泰安市残疾人“整体赶平均、共同奔小康”实施方案(2015-2017年)》,优先保障6.5万城乡生活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
2017年残疾人生活达小康水平
到2017年,全市残疾人将享有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残疾人整体生活水平基本达到小康。
其中,残疾人将享有安全适用的住房。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快增长,与当地平均水平差距显著缩小;4.7万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残疾人脱贫致富,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城镇残疾人基本实现就业。
另外,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残疾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无障碍环境全面改善。
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信息、交通运输、消费等补贴和免费进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政策落到实处,由当地财政给予补贴。
残疾儿童康复纳入慢性病门诊报销范围
在该方案中,泰安市提出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将残疾儿童康复纳入慢性病门诊报销范围,报销额度不超过4万元。对进入康复机构接受训练的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家庭给予住宿、交通和生活补贴。
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0-6岁听力语言残疾儿童、脑瘫儿童、白内障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肢残儿童、低视力儿童和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导致的残疾儿童,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符合康复治疗条件的,将其康复、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另外,泰安市还将加快筹建市特教中心,实施从学前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提高对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的资助水平。对考入全日制中、高等院校的泰安籍残疾学生给予学费补助或奖励;对低保家庭、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学生和家庭困难残疾人的子女考入全日制中、高等院校的,给予生活补助,逐步提高救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