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首次用听证制度
11月21日,泰山区农村低保评议听证会在省庄镇南河东村举行,这是继泰山区城市低保听证后的全省首个农村低保听证会。听证会上,南河东村村民赵平军等三户困难家庭申请农村低保顺利通过,成为全省首个通过评议听证制度产生的首批农村低保家庭。
此次农村低保评议听证会,对南河东村的赵平军、宋洪杰等三户困难家庭提出的农村低保申请进行了评议听证,参加听证会的9名听证人员分别由村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低保户代表等组成,经过听证对象陈述家庭状况、村民议事小组代表通报入户调查及评议情况、听证人员提问等议程后,9位听证人员进行了投票并当场宣布了投票结果,一致通过了他们申请农村低保待遇事宜。下一步将由村委会将申请低保救助材料及相关证件证明上报省庄镇民政办,由民政办审核后报区民政局审批发放《农村低保证》,并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方式将农村低保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通过城乡低保评议听证制度的实施,极大提高了泰山区城乡低保工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了从申报、审核、审批等一系列程序上真正实现阳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