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探索高龄老人参保新路470名老人按月领养老金
“多亏了党的好政策啊,俺现在也能像工人一样领上‘养老金’了!”10月7日,东庄乡东谷堆村74岁的老汉董学本提起村里为他们办的农村养老保险脸上笑开了花。
如今董大爷每月能领到100元“养老金”,在东谷堆村,像他这样的老年人有77名。从2006年开始,东庄乡按照“政府出资作激励、村集体出资作补助、个人出资尽义务”的筹资模式,三方出资为该村65岁以上老人全部办理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让老人领上了每月100元的“养老金”。
宁阳县及时总结推广了东庄乡探索的“村集体出资作基础、个人出资尽义务、各级财政出资作补助”的筹资模式,在全县各乡镇进一步推开。为做好这项工作,宁阳对全县12个乡镇、566个行政村的经济状况、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进行了分析调查。根据掌握的资料,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了高龄人群参保试点的具体方案要求:规定,集体补助资金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月保障标准必须在50元以上,并在每个乡镇选择1—2个有条件的村先行试点。截至目前,该县共在9个乡镇、14个村开展了高龄人群参保工作,为470多名老年人办理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谈起农村高龄人群参保的好处,宁阳县劳动保障局农村事业保险处主任张爱国告诉记者,该办法不仅能有效解决当前农村老有所养难题,而且其三方筹资的模式,也减轻了儿女养老的经济压力。同时,农村高龄人群参保,让农民能切身感受社会保障带来的好处,可有效带动整个农保工作开展。据了解,目前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都尚在摸索,而高龄人群参保的探索,宁阳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为把这一好事办实,宁阳今年将农村高龄人群参保纳入为民要办的16件实事之一。在现有三方筹资基础上,该县今年又探索了增加县公共财政补贴的办法,该办法将全县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员全部纳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为月领取额的15%,全县将逐步建立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筹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