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项行动每季度一次
17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环保专项行动的情况,超标排污企业将被采取限产、限排、停产等措施。今年下半年还将开展两次环保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部分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部分企业建设项目违反“环评”和“三同时”规定;部分企业环境管理不到位,存在异味和粉尘污染问题;部分环境信访案件解决不彻底。
对超标排污企业,由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间采取限产、限排、停产等措施。对违反“环评”和“三同时”规定的建设项目,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或生产,经环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建设或生产。对环境管理不到位、存在异味和粉尘污染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查处的环境信访问题,由所在地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妥善解决。对部分企业存在的个别问题,由所在地环保部门加强监管,依法处理,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今后,环保局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联动,每季度开展一次活动,实现专项行动的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