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三举措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近年来,市政府法制办立足本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切实有效举措,狠抓行政复议工作,不断促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预防和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案件受理规范。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在受理环节详细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申请人免费提供行政复议申请格式文本,对口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制作笔录;对于难以确定是否应当受理的案件,以当事人利益为出发点,先受理、后审查,依法受理率达100%;凡是经审查不应予以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均向当事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案件审理规范。按时制作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并及时送达当事人,要求被申请人在法定时限内答复;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书面审理;对事实不清、争议较大的案件,按照“依照程序、尊重事实”的原则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案情;对重大、复杂案件,组织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议;对专业性较强的案件,邀请有关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调查;对涉及民事纠纷的行政复议案件优先采取调解方式办案,当事人有调解、和解意愿或存在调解、和解可能的,遵循自愿、合法、公平原则,依法进行调解、和解。
复议决定规范。行政复议决定书格式严格按照示范文本制作,内容完整齐全;行政复议决定严格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做到分析合理,适用条款合法、说理性强、逻辑严密;在适用法律方面,做到公平公正、合法合理;决定书能详细阐述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法律适用正确,说理透彻,坚持以理服人;行政复议文书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地址采用EMS邮政快递送达,由当事人或代收人签收;做好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后续监督,对涉及责令被申请人履行的复议决定,及时***复议决定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