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落实乡医补助政策
村卫生室承担着为村民建立健康档案、为老年人查体等公共卫生任务,按照省财政厅村卫生室规划配套建设要求,我市共规划1819处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断、治疗、药房、观察、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值班等7室,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通过三年的时间,我市提前1年全面完成了村卫生室的改造建设目标。
在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条件下,不断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的服务能力、收入水平,促进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更有利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为此,在今年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她联合9名代表提交了《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的议案》。
刘玉慧等人大代表通过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调研得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政府测定乡村医生月工资1500元左右,其中还不包括房屋、设备的折旧和维修。
如何留住基层优秀医务人才、提高乡医收入?建立长效多渠道补偿机制。目前,我市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有三部分,即一般诊疗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绩效补助。根据《关于制定泰安市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的通知》,对乡村医生的补助为:一般诊疗费6元/人次;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40%的比例,统筹安排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对于纳入省统一规划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减少的药品加成收入,采取专项补助方式,按照每人每年6000元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据统计,2012年,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拨付用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资金为10354万元。
每年全市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了我们的技术水平,我们没理由不好好干啊。近年来,市财政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每年拨付30万元专项培训经费,为农村卫生人员接受培训提供了必要条件。为加强对乡村医生的规范化管理,我市还实行了乡村医生资格考试、认定和职业注册制度,提高了乡村医生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各项补助政策,逐步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工资待遇等问题,留住这些基层最需要的医务人才,让乡村卫生室惠及越来越多的基层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