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卫生局被表彰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
2012年12月10日,宁阳县卫生局被卫生部表彰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
宁阳县自2004年3月份被确定为山东省新农合试点县以来,结合实际,在求实创新上作文章,在长效机制建设上求突破,积极探索,科学组织,配套改革,扎实推进,新农合得到迅速发展和普及,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欢迎和支持,呈现出政府赢民心、群众得实惠、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多赢局面。新农合行政村覆盖率连续10年实现100%;农民参合率自2009年以来,连续5年保持100%。2012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00元,报销封顶线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全年共有375.58万人次受益,支出新农合基金18538.33万元,群众得到实惠多,大病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一是党政齐抓强保障。县里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的新农合管理委员会,设立了县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县、乡两级还成立了新农合管理、监督委员会,对新农合运行进行全方位监管督查。同时,先后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宁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建立了资金筹集、基金使用与管理、费用报销、农民就诊等30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配套政策体系。
二是健全机制强管理。按照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确定每年的报销比例和办法,并逐年提高住院报销比例。为全县所有定点村卫生所配备了专用计算机,实现了县乡村三级联网运行。建立县新农合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了县域内新农合管理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联网运行,数据共享,对每个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情况实行实时查询、监控、***分析。建立参合农民“刷卡报销”工作模式,参合农民持卡在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均能享受就诊、结算、报销“一条龙”服务。健全完善“信息化管理、门诊审核、住院审核、工作例会、工作奖惩”五项制度,加大监督管理频次,保障基金安全。
三是创优载体强服务。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网络,与新农合网络进行有效融合,做到“一线十网、纵横联通、资源共享”,逐步形成了覆盖县、乡(镇)、村三级的卫生信息化管理模式。同时,提高慢性病及特殊病种的门诊补偿比例,建立了定期回访制度,由县医疗集团牵头,组织县级医院的专家,每月对全县住院报销的大病患者进村入户回访,为患者进行免费检查,提出进一步治疗意见。积极探索门诊、住院总额预付、单病种定额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着重引导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自控自律,规范诊疗行为,积极控制医药费用,维护参合农民利益,保障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