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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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1日发表
一是推行普通门诊总额预付制度。今年泰安市统一推行普通门诊总额预付制度,具体方案由各县(市、区)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并报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备案。二是单病种限价管理。继续对阑尾炎等10个住院手术治疗病种实行单病种限额补助政策,对参合农民实行单病种补偿的,不再设定起付线,患者只需交自付费用,新农合限额补偿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与各县(市、区)新农合经办管理机构结算。超出单病种限额标准部分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对未超出单病种限额标准部分的费用,需从参合农民个人自付费用中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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