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委市政府为民要办的10件实事公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积极改善民生,按照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政府投入为主、受益面广、具备可实施条件、年内能够完成的原则,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了“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等10件2013年为民要办的实事,并向社会公布。
1、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
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倍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以上,年内全面实施,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
分管领导:辛显明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医改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局配合
2、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城市低保标准达到上年度当地城市人均消费性支出的30%以上,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200元以上;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达到城乡低保标准的65%以上,年内落实到位。
分管领导:刘卫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各县(市、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的70%以上,分散供养标准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的50%以上,集中供养率达到75%以上,年内落实到位。
分管领导:刘卫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提升新农合参合农民受益水平
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年内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280元,个人每人每年不低于70元,年内完成。
分管领导:周静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5、继续建设保障性住房
市区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00套、公共租赁住房300套、廉租住房6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862套(具体数量待省政府的任务下达后确定),年内全部开工建设。
分管领导:陈湘安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配合
6、泰城引水入城工程
铺设管道约10公里,配套建设泵站1座,过街倒虹吸设施1座,年内实现向梳洗河、奈河输水,改善城区河道的水体生态环境。
分管领导:陈湘安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水利和渔业局、泰山区政府、岱岳区政府配合
7、增加新能源公交车数量
新增环保型公交车100台,新开通新六中环线、擂鼓石大街至青春创业园、易初莲花至省庄镇圣元村3条公交线路,改善居民出行条件。
分管领导:陈湘安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8、改造三合水厂,提升出厂水质
改造三合水厂,新建膜处理车间、清水池、加药间、加氯间,年内实现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供水。
分管领导:陈湘安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和渔业局、泰山区政府、岱岳区政府配合
9、改造建设泰城城区公厕及垃圾中转站
新建生态公厕10座,改造维修老旧公厕30座,新建和升级改造老旧垃圾收集点30处,年内投入使用。
分管领导:陈湘安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牵头,市财政局、市规划局、泰山区政府、岱岳区政府配合
10、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
对500名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年内完成。
分管领导:张庆明
责任单位:市残联牵头,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