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标语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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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1日发表
根据市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从7月7日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标语宣传工作,营造“优化环境、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此次宣传标语的悬挂和张贴的地点为金融单位沿街营业网点以及各单位的电子显示屏;各部门、单位在本单位办公地点的显要位置,结合实际制定标语;沿街单位在门前制作专栏标语面向社会进行宣传;公交车、出租车制作车载公益广告进行宣传。
市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和省属以上驻泰单位要结合实际,多形式做好宣传标语的制作、悬挂、张贴工作。泰山区委、区政府,岱岳区委、区政府负责泰城辖区内有关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的标语宣传工作。同时,将对各部门、单位落实标语悬挂、张贴工作进行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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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22:48:5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