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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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1日发表
4月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
本市统筹区域内,一类行业的基准费率由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5%调整为0.7%;二类行业的基准费率由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1%调整为1.2%;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由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2%调整为2.4%。三类行业年度内发生职业病伤害事故(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1-10级)或者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企业基准费率调整为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3%。劳务派遣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上年度全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缴费。
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将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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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5:18:3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