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智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2月11日上午,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总结回顾了全市检察机关过去四年的工作。报告说,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在服务科学发展、关注保障民生、维护和谐稳定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报告说,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败的指示精神,坚持侦查一体化办案模式,态度坚决、稳妥慎重地查办大要案,以查办职务犯罪的实绩取信于民,优化发展环境。四年来,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15件52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332件401人,渎职侵权案83件124人,大要案278件。
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不断加强预防工作,努力减少职务犯罪。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加大监督力度,转变监督方式,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的质量明显提高。共对397起案件进行了立案或撤案监督,追捕、追诉漏犯658人,提出刑事抗诉54件,法院已改判33件。
报告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基本手段,把群众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拓展检察工作领域,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活动,开展向群众问需、问计、问效的“三问”活动,走访社区、村居、企业371家,群众1万余人。同时,以民生检察服务热线为载体,整合社会力量,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廉洁公正执法。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着力在更新监督理念、拓宽监督思路、完善监督机制、***监督难题上下功夫。
报告说,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加强班子建设,提高决策水平。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提高班子的政治理论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会、检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党组决策先行调研、专家咨询等制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以班子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全体干警。
加强业务建设,提升队伍素质。针对检察官断档、人才短缺的实际,通过建立招录、选调、遴选、培训等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抓人才队伍建设,四年来共招录检察人员110名,有109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为检察事业的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着力培养高端人才,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比四年前提高了4倍,检察队伍向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迈出实质性步伐。
加强内部监督,做到从严治检。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检务督察等制度,积极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内部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制定了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实施细则,抓住执法办案的关键部位和环节,开展检务督察524次,促进了依法办案,增强了执法公信力。
报告强调,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按照市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党委满意、上级院满意、人民群众满意、干警满意为目标,坚持执法不忘发展、办案考虑稳定、监督促进和谐的工作理念,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