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府系统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情况综述
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市政府系统共办理政协提案285件,承办量占提案总件数的95.9%,分别由市政府系统的48个部门和单位承办。经各承办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285件政协提案已按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并答复政协委员。据统计,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已经解决的有76件,占承办总件数的26.7%;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的166件,占承办总件数的58.2%;因条件限制或政策规定不能解决及留作参考的43件,占承办总件数的15.1%。目前,共收回“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280份,满意率为99.6%,为历年来最好水平,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并取得显著成绩。
强化组织领导 完善办理工作机制
今年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后,***峰市长听取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意见的专题汇报,就做好市政协重点提案和重要提案办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
5月24日至27日,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政协提案委对重点提案和重要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重点督办,对10件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并向***峰市长书面报告了办理情况。为切实推动政府系统提案办理工作开展,突出强化了“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主要领导同志是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审定提案办理方案,并在组织协调、工作安排、检查落实等方面进行重点倾斜,积极推进办理工作进程。
在今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相继主持召开办公会、专题会或党委(党组)会,专门研究部署本单位的办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等部门和单位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严格办理程序 强化办理工作措施
在提案办理的具体工作中,突出抓好了交办、办理、催办、复查四个环节。
抓交办环节。市政府办公室在交办政协提案时,同时下发《关于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注意事项和要求》,要求各承办单位在收到提案后,认真清点、审阅、登记;对于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提案,要求主办单位积极主动地征求协办单位的意见,协办单位及时将办理意见送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负责综合整理形成完整意见后答复委员;要求各承办单位对提案的书面答复有分析、有结果,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同时,对答复格式、办理时限、有关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抓办理环节。承办单位在收到提案后,首先根据提案内容,组织专人通过登门走访、邀请座谈或实地调研等形式,主动与委员沟通情况。在办理工作中,各单位在认真做好书面答复的同时,采取积极灵活多样的办理方式,主动与委员取得联系,当面征求意见、解答问题、沟通感情、增进理解,促进办理工作实效和质量的提高。今年,市政府系统办理政协提案的面复率达到95.8%。
抓催办环节。市政府办公室书面通知各承办单位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办理工作任务,并对尚未完成任务的单位逐个催办,确保整个办理工作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同时,对各承办单位的所有提案答复文稿予以逐件审核,各承办单位本着认真负责、确保质量、尽快办理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督促落实,保证按时完成办理任务。
抓复查环节。办理工作初步结束后,市政府办公室向各承办单位下发《关于对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复查的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搞好复查工作,对答复解决或正在解决的,答复后工作有结果或有进展的应作出补充答复。
今年,提案承办单位作出补充答复的提案共3件;对委员反馈意见表示不满意的1件提案,责成原承办单位进行了重新办理和面复,确保了办理质量和满意率的进一步提高。
注重办理实效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坚持把办实事、求实效作为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来抓,努力把办理工作与改进和促进本单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办理力度,认真吸收和采纳提案中的善言良策,切实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凡是能够采纳或解决的积极采纳,马上就办;对符合实际、内容合理但近期难以落实的提案,制定规划,逐步实施;对确因国家政策规定或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办理的,实事求是地向委员解释清楚,取得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一年来,各承办部门和单位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更加注重在解决提案所反映的问题上下功夫,广泛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达到了办理一件提案、解决一个问题、带动一方面工作的办理目标,为推进强市名城建设作出了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