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卫生系统专题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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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1日发表
为切实加强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市卫生局、市纠风办近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制定下发了《全市县级以上医院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在卫生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整个评议活动采取面向社会、群众参与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考核评议和总结表彰四个阶段,对评议得分位居县市区组前3名、市直组前2名、矿业集团和省属驻泰组第1名的医疗单位,由市卫生局、市纠风办授予“全市医德医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对辖区医院综合得分位居前2名的县市区卫生局和矿业集团卫生中心(处),授予“全市医德医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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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20:36:2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