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我市发布连云港市行政调解职责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调解办法》,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深化全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连云港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出台《连云港市行政调解职责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强势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
《清单》由行政调解事项、依据和实施主体组成,行政调解事项共梳理出49项涉及群众生活各方面内容的矛盾纠纷事项,开展这49项行政调解工作的依据来源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主体根据不同事项分别由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组成部门构成。《清单》的出台,将更加便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时、准确、依法参与行政调解,切实高效发挥行政调解柔性化解民事、行政纠纷作用。
我市近年来不断强化行政调解工作,行政调解规范化水平日益提高。一是行政调解组织建立健全。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房屋土地征收、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知识产权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23家市级行政机关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各行政调解机关均配置行政调解室、接待室等,配备专职行政调解员。二是行政调解机制日臻完善。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省首家建立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各机关单位不断完善内部行政调解程序、分析研判等工作体系,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格式文本,为在全市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三是行政调解效能持续扩大。近年来,全市行政调解案件量逐年增加,2019年以来通过行政调解成功化解近3万件矛盾纠纷,各级行政机关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注重运用协商、和解等便民、高效的柔性工作方式开展各项工作,取得既推动社会发展,又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