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我市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普法宣传活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为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日,市人社局、市中级法院、市住建局等10家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团”来到吾悦广场,向附近工地负责人和农民工宣讲《条例》有关内容。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向现场农民工发放《条例》口袋书,并科普《条例》有关内容,告知他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其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海州区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还来到吾悦广场旁的项目工地,向工地负责人讲解《条例》中规定的企业主体责任,告知对方项目施工“五先行”,即先行缴纳工资保证金、先行参加工伤保险、先行安装实名制通道、先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先行设置维权公示栏。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我国迄今为止工资支付方面的最高层次立法,为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是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我市此次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将持续至4月26日,除开展送《条例》进企业、进工地活动外,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在门户网站均开设了宣传贯彻《条例》专栏,同时在广场、公交、车站等人流密集地区设置了展板,滚动播放《条例》视频宣传片等,以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维护的社会氛围。